关于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
高一年级组、高一年级各有关班主任:
根据学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,现就高一年级义务植树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播下一片绿色,守住一方蓝天
二、时间安排:
2011年4月12日下午2:30—5:30。
三、工作地点及任务
永登县城关镇仁寿山植树(云杉)800珠。
四、参加人员
高一1-4班全体学生及班主任,校团委干部,学校相关负责人。
五、工作要求
1、高一1-4班学生由班主任带队参加植树活动。
2、高一1-4班学生两人一组带铁锹一把。5-8班班主任安排学生带铁锹到校,12日下午2:30分别将铁锹交到1-4班。
3、植树活动结束后1-4班要将5-8班学生的铁锹及时予以归还。
4、相关班主任要在班上讲明植树的意义,植树活动中的注意事项。
5、相关班主任要向学生强调安全问题,要对整个活动中的安全负责。
6、高一1-4班有特殊疾病和特异体质的学生原则上不参加这项活动,由班主任安排在教室自学。
永登一中 政教处
2011年4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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