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节”期间,永登县总工会将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平台,开展生活、医疗帮扶救助活动,将对在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体系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进行帮扶活动。具体条件如下:
一、帮扶范围:工会关系隶属于县总工会的企业(含非公企业)、行政、事业单位的2012年期间未享受(两节送温暖、金秋助学、“五一”、“七一”、“国庆”救助)的困难职工。
二、帮扶对象:家庭遭受意外重大灾害、患重大疾病、严重伤残以及其它原因造成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;就业困难的下岗、失业职工 (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单位推荐2人,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1人;申请表在教育工会领取)。
三、所需材料:
1、生活救助: 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、本人收入证明各一份(均加盖公章)
2、大病救助: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、本人收入证明各一份(均加盖公章)、身份证、本年度住院发票复印件(自付部分达到5000元以上的)各一份
四、上报时间:2012年12月15日前
五、符合以上条件者,自即日起到所在单位或社区申请办理。
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